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4号》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证监会
最初制定日期
2018/12/30
公布日期
2018/12/30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证监会公告〔2018〕33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4号》

证监会公告〔2018〕33号

现公布《〈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8年10月26日

附件:《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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