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关于发布《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的公告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卫生健康委
最初制定日期
2019/10/07
公布日期
2019/10/07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生态环境部公告2019年第4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关于发布《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的公告

公告 2019年 第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生态环境部会同卫生健康委制定了《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见附件),现予公布。

附件: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

生态环境部

卫生健康委

2019年1月23日

附件

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

序号

污染物

1

二氯甲烷

2

甲醛

3

三氯甲烷

4

三氯乙烯

5

四氯乙烯

6

乙醛

7

镉及其化合物

8

铬及其化合物

9

汞及其化合物

10

铅及其化合物

11

砷及其化合物

版本历史

官方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