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关于公布检疫传染病目录的公告

V1 · 2025/01/01起施行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国家疾控局 海关总署
最初制定日期
2024/12/30
公布日期
2024/12/30
施行日期
2025/01/01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2024年第2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关于公布检疫传染病目录的公告

2024年第2号

经国务院批准,根据2024年6月28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相关规定,公布检疫传染病目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疾控局 海关总署

2024年12月30日

检疫传染病目录

鼠疫、霍乱、黄热病、埃博拉病毒病、天花、脊髓灰质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马尔堡病毒病、拉沙热、中东呼吸综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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