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指南》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林草局办公室
最初制定日期
2022/02/26
公布日期
2022/02/26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办改字〔2022〕7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指南》的通知

办改字〔202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机构、各直属单位、大兴安岭集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推动全国林草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局编制了《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指南》(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林草中药材产业发展指南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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