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药事管理等3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5年版)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最初制定日期
2025/09/08
公布日期
2025/09/08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国卫办医政函〔2025〕333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药事管理等3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5年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政函〔2025〕3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升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我委组织对药事管理和临床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进行修订,新制定了核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形成了药事管理等3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5年版,详见附件1、2、3)。现印发给你们,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相关专业质控组织和医疗机构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中使用。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2015年3月31日印发的《临床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15年版)》(国卫办医函〔2015〕252号)和2020年8月4日印发的《药事管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0年版)》(国卫办医函〔2020〕654号)同时废止。

附件:

1.药事管理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5年版)

2.临床检验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5年版)

3.核医学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5年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5年8月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版本历史

官方来源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药事管理等3个专业医疗质量控制指标(2025年版)的通知全文(待核验)-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