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的公告

V1 · 2026/05/01起施行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国家药监局
最初制定日期
2025/12/24
公布日期
2025/12/24
施行日期
2026/05/01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2025年第126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的公告

2025年第126号

为支持医疗器械出口贸易,规范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的服务性事项办理,国家药监局修订发布《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该规定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的通告》(2015年第18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

国家药监局

2025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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