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V1 · 2024/01/01起施行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财政部
最初制定日期
2023/11/01
公布日期
2023/11/01
施行日期
2024/01/01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财会〔2023〕20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23〕20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工作,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我部修订印发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财会〔2023〕14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新旧会计制度顺利衔接、平稳过渡,促进新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我部制定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财政部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下载: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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