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最初制定日期
2023/01/08
公布日期
2023/01/08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自然资办发〔2022〕53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自然资办发〔2022〕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有关直属单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有关直属单位,各派出机构,机关有关司局: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构建总体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5号),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管理职责,强化成果利用监督,规范调查监测成果应用,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研究制定了《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试行。试行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建议等,请及时反馈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司、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资源管理司。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8日

附件: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成果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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