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最初制定日期
2020/02/10
公布日期
2020/02/10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国卫办规划函〔2020〕111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的通知

国卫办规划函〔2020〕1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局):

为加强对收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救治设施的改造、新建工作的指导,现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印发你们,供参考。请各地结合工作实际,做好统筹规划,精准调配医疗资源,调整现有医疗设施功能,通过院区功能调整、设施改造等多种方式,全力保障疫情救治需要。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设施设计导则(试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2月8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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