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关于转发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最初制定日期
2024/10/30
公布日期
2024/10/30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学位办〔2024〕18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关于转发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

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

学位办〔2024〕18号

有关学位授予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加快推动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升卓越工程师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全国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研制了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

现转发给你们,希望认真研究,并结合实际情况在学位论文等工作中落实执行。有关进展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办。

附件: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实践成果基本要求(试行)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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