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关于在广东省深圳市、珠海市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实施赴香港、澳门旅游“一签多行”“一周一行”政策的公告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中国出入境管理局
最初制定日期
2024/11/28
公布日期
2024/11/28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2024年第11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关于在广东省深圳市、珠海市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实施赴香港、澳门旅游“一签多行”“一周一行”政策的公告

2024年第11号

经国务院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决定在广东省深圳市实施赴香港旅游“一签多行”政策,在广东省珠海市实施赴澳门旅游“一周一行”政策,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实施赴澳门旅游“一签多行”政策。现公告如下:

自2024年12月1日起,深圳市户籍居民和居住证持有人可以申请办理赴香港旅游“一签多行”签注,在1年内可不限次数往来香港地区,每次在香港逗留不超过7天。

自2025年1月1日起,珠海市户籍居民可以申请办理赴澳门旅游“一周一行”签注,在1年内的每个自然周可前往澳门一次且仅限一次,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户籍居民和居住证持有人可以申请办理赴澳门旅游“一签多行”签注,在1年内可不限次数往来澳门地区,每次在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深圳市、珠海市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符合条件居民或居住证持有人(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除外)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人工窗口,或设在窗口的智能签注设备提交申请。自2024年12月1日起,深圳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再受理赴香港“一周一行”签注申请,已签发的“一周一行”签注仍在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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