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最初制定日期
2020/01/22
公布日期
2020/01/22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国卫办医函〔2020〕66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的通知

国卫办医函〔2020〕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部门:

为进一步指导全国科学规范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诊断和医疗救治工作,我们组织专家对诊疗方案进行修订,形成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联系人:杜青阳

联系电话:010-68792989

传 真:010-68791823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联系人:王瑾

联系电话:010-59957686

传 真:010-599576845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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