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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宁夏建设“互联网+教育”示范省(区)的函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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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宁夏建设“互联网+教育”

示范省(区)的函

教技函〔2018〕50号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将宁夏列为国家“互联网+教育”示范省(区)的函》(宁政函〔2018〕61号)收悉。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经研究,同意你区组织开展“互联网+教育”示范省(区)建设。请围绕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发展目标,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落实配套政策等相关支持保障条件,尽快启动并加快推进示范省(区)建设工作。有关进展情况与成效请及时报送我部科技司。

(联系人及电话:任昌山 010-66097208)

教育部

2018年7月19日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时效状态
待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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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同意宁夏建设“互联网+教育”示范省(区)的函全文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