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最初制定日期
2018/12/30
公布日期
2018/12/30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财税〔2018〕26 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

财税〔2018〕26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促进页岩气开发利用,有效增加天然气供给,经国务院同意,自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对页岩气资源税(按6%的规定税率)减征30%。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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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来源

关于对页岩气减征资源税的通知全文(待核验)-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