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关于印发《再生材料应用推广行动方案》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最初制定日期
2025/12/30
公布日期
2025/12/30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发改环资〔2025〕1681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再生材料应用推广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改环资〔2025〕168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生态环境厅(局)、商务厅(局)、市场监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再生材料应用推广,完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促进循环经济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制定了《再生材料应用推广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

《再生材料应用推广行动方案》.pdf

《再生材料应用推广行动方案》.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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