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查处兽药违法行为典型案件的通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最初制定日期
2018/12/30
公布日期
2018/12/30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农办医〔2018〕34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查处兽药违法行为典型案件的通报

农办医〔2018〕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牧、农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

2017年,各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认真履行兽药监管职责,不断加大兽药监督执法力度,严格贯彻落实兽药违法行为从重处罚规定(农业部公告第2071号),会同公安、食药等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了养殖者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了养殖业生产安全和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2017年全国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4200余件,吊销兽药生产许可证8个,注销兽药产品批准文号255个,吊销兽药经营许可证160个,取缔无证经营单位182个,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0件,罚没款2116余万元。经研究,我部决定公布具有代表性的10个典型案件(见附件),并对查处这些案件工作成绩突出的相关兽医管理部门予以通报表扬。

2018年,我部继续把兽药违法行为案件查处及信息报送工作纳入全国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请各级兽医管理部门持续提升兽药监督执法能力,依法从重从严查处兽药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兽药案件信息报送和公开力度,有效震慑违法分子,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附件:2017年度查处兽药违法行为典型案件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8年6月19日

附件:农办医〔2018〕34号.CEB

版本历史

官方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