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5号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最初制定日期
2018/12/30
公布日期
2018/12/30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5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15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青岛农业大学等18家单位申报的托芬那酸等4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并发布加米霉素每日允许摄入量和最高残留限量标准(试行)及其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试行),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新兽药注册目录

2.质量标准

3.说明书和标签

4.加米霉素每日允许摄入量和最高残留限量标准(试行)

5.加米霉素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试行)

农业农村部

2018年4月20日

附件1

附件:

公告15号

说明书和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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