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14号(关于公布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名单的公告)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最初制定日期
2019/11/05
公布日期
2019/11/05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公告〔2019〕114 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14号(关于公布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名单的公告)

公告〔2019〕114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水产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海关总署对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进行实地考核验收,现公布符合设置要求的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海关总署在官方网站公布《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名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进口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名单

海关总署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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