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现行有效

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监控化学品管理适用的规定

V1 · 2008/08/05起施行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最初制定日期
2008/08/05
公布日期
2008/08/05
施行日期
2008/08/05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未载明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监控化学品管理适用的规定 (2008年8月5日商务部令第14号公布 自2008年8月5日起施行) 为规范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管理,涉及易制毒化学品、计算机、监控化学品等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均应依照商务部《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商务部2005 年第29号令)的规定执行。 本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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