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告2022年第7号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卫生健康委
最初制定日期
2022/12/25
公布日期
2022/12/25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2022年第7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公告

2022年第7号

一、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二、经国务院批准,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再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

特此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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