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煤矿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煤矿安监局
最初制定日期
2018/12/30
公布日期
2018/12/30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煤安监办〔2018〕19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

煤矿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

煤安监办〔2018〕19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国家煤矿安监局对2005至2016年印发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其中157件文件废止、690件文件宣布失效。有关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

1.废止的煤矿安全生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煤矿安全生产文件目录

国家煤矿安监局

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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