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最初制定日期
2022/04/28
公布日期
2022/04/28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8号

现将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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