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行业“证照分离”改革具体措施的公告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最初制定日期
2018/12/30
公布日期
2018/12/30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8第76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行业“证照分离”改革具体措施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公告2018第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部内各司局: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对第一批106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其中涉及交通运输行业为“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审批(外资)”等12项审批事项。我部对12项改革事项逐一细化改革举措,制定了具体管理措施,现予以公告。

附件:交通运输行业“证照分离”改革具体措施

交通运输部

2018年11月7日

文档附件:

交通运输行业“证照分离”改革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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