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关于继续实施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的公告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最初制定日期
2023/09/27
公布日期
2023/09/27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3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关于继续实施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3号

为继续支持高校办学,优化高校后勤保障服务,现将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和印花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

二、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三、本公告所称高校学生公寓,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

四、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房产用途证明、租赁合同等资料留存备查。

五、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9月22日

版本历史

官方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