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建设试点工作文件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最初制定日期
2024/08/11
公布日期
2024/08/11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市监办发〔2024〕59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宣布失效一批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建设试点工作文件的通知

市监办发〔2024〕59号

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广东省、贵州省市场监管局:

为落实有关要求,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总局决定对9件关于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建设试点工作的文件宣布失效。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有关文件不再执行。

附件: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4年8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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