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使用香港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暂行规定》

V1 · 2018/07/01起施行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证监会
最初制定日期
2018/12/30
公布日期
2018/12/30
施行日期
2018/07/01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证监会公告〔2018〕23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使用香港机构证券

投资咨询服务暂行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8〕23号

现公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使用香港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暂行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8年6月27日

附件:《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使用香港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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