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待核验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V1 · 2021/04/01起施行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制定机关
发展改革委
最初制定日期
2021/03/31
公布日期
2021/03/31
施行日期
2021/04/01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2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2号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1年2月23日第1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21年3月27日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我委组织开展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对《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等6件规章、《关于补充、修订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型划分标准的通知》等9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

1.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2.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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