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药监局
最初制定日期
2019/11/14
公布日期
2019/11/14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国药监科外〔2019〕36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

能力建设指导原则的通知

国药监科外〔2019〕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体系是医疗器械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十三五”国家药品安全规划》及《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院、所)建设标准》(建标188-2017)等文件要求,为加强对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在能力建设方面的指导,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现予以印发。

国家药监局

2019年8月22日

附件: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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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来源

国家药监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的通知全文(待核验)-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