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关于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全国上线运行的公告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知识产权局
最初制定日期
2018/12/30
公布日期
2018/12/30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未载明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关于全国市场监管动产

抵押登记业务系统全国上线运行的公告

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于2018年12月28日起在全国上线运行。

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的范围: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

系统共有动产抵押登记申请、登记、公示和查询四项功能。12月28日系统正式运行后,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的新增动产抵押登记一律通过系统处理数据;通过原有方式办理的登记,申请变更和注销业务的,依然通过原有方式办理。相关文书均采用新的文书格式。

通过系统办理的登记与现场办理的登记具备同等效力。在应用系统的同时保留现场登记,当事人亦可选择到登记机关现场办理。

办理人和社会公众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访问系统:

1.直接访问系统。

2.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办事服务”栏目进入“原工商总局网站”点击“”图标访问。

3.通过市场监管总局网页导航的“服务”进入“工商服务”,在“办事系统”栏目中查找“全国市场监管动产抵押登记业务系统”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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