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现行有效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国内水路运输旅客禁止携带和禁止托运物品目录》《国内水路运输旅客限制携带和限制托运物品目录》的公告

V1 · 2020/06/10起施行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交通运输部
最初制定日期
2020/05/28
公布日期
2020/05/28
施行日期
2020/06/10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交水规〔2020〕7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国内水路运输旅客禁止携带和禁止托运物品目录》

《国内水路运输旅客限制携带和限制托运物品目录》的公告

交水规〔2020〕7号

根据《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0年第4号)要求,为保障旅客人身财产安全,提升运输服务质量水平,现公布《国内水路运输旅客禁止携带和禁止托运物品目录》《国内水路运输旅客限制携带和限制托运物品目录》(附后)。

国内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从事客运业务的港口经营人应当在经营场所对外公示《国内水路运输旅客禁止携带和禁止托运物品目录》《国内水路运输旅客限制携带和限制托运物品目录》,履行告知义务。旅客应当配合做好安全检查。

《国内水路运输旅客限制携带和限制托运物品目录》中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或有条件托运的物品,旅客可将其作为行李托运或自行处置,具备条件的也可暂存处理。旅客违反相关规定随身携带或者托运危险品、违禁品或管制物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军人、武警、公安人员、民兵、射击运动员等人员依法可以携带枪支子弹或管制器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本公告自2020年6月10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

2020年5月26日

文档附件:

1.国内水路运输旅客禁止携带和禁止托运物品目录.doc

2.国内水路运输旅客限制携带和限制托运物品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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