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特别公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第1批)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最初制定日期
2018/12/30
公布日期
2018/12/30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1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8年第61号

根据《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9号,以下简称39号令)、《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建立汽车行业退出机制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2〕34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特别公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第1批)》予以公告。

对于被特别公示的企业,暂停受理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新能源汽车新产品申报。申请移出特别公示的企业,需通过39号令《准入审查要求》的考核。

附件:特别公示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第1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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