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除部分国家计量基准的公告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最初制定日期
2022/10/23
公布日期
2022/10/23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2022年第35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废除部分国家计量基准的公告

2022年第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以及《计量基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废除“光度副基准装置”、“3cm功率基准装置”、“5cm热噪声基准装置”、“(10~10-6)lx弱光光度基准装置”等4项国家计量基准,撤销原国家计量基准证书。

特此公告。

附件:废除国家计量基准名单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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