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等
最初制定日期
2020/12/04
公布日期
2020/12/04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建城〔2020〕93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建城〔2020〕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20年1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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