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最初制定日期
2023/05/06
公布日期
2023/05/06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58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23年第58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

一、对2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1)。

二、对10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附件2)。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2.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xlsx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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