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农业农村部展会计划》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最初制定日期
2019/10/20
公布日期
2019/10/20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农办市〔2019〕1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农业农村部展会计划》的通知

农办市〔201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农垦、农机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机关各司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有关单位:

《2019年农业农村部展会计划》已经农业农村部2019年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生活的关键之年。要充分认识农业展会在展示发展成就、引领生产消费、促进产销衔接、扩大贸易合作中的积极作用,抓好组织实施,防止铺张浪费,注重展会实效。

二、提高展会质量。要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的发展方向,提升农业展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三、严格展会管理。要按照农业农村部展会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明确责任,规范行为,严格展会经费使用,严肃财经纪律,严防违纪违规行为,确保办展能力有提升,展会质量有提高。

四、认真总结工作。要认真做好展会报备和总结工作,在展会结束后1个月内提交书面总结,相关材料报送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和业务归口管理司局。

联 系 人: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 魏龙飞 白玲

联系电话:010—59192631/1598,010—59193147(传真)

电子邮箱:scsltc@163.com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1月23日

附件:农办市〔2019〕1号

展会计划通知附件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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