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3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

V1 · 2018/05/01起施行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海关总署
最初制定日期
2018/12/30
公布日期
2018/12/30
施行日期
2018/05/01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公告〔2018〕33 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33号(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

公告〔2018〕33 号

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7号)执行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文书格式文本予以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75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1.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

2.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适用认证企业管理申请书回执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认证企业证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不予适用认证企业管理决定书

5.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终止认证决定书

6.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中止认证决定书

7.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重新认证通知书

8.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重新认证通过通知书

9.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企业信用等级认定决定书

10.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恢复认证通知书

11.中华人民共和国XX海关规范改进通知书

12.海关信用管理法律文书签收单

海关总署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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