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教育部关于批准2018年上半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最初制定日期
2018/12/30
公布日期
2018/12/30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教外函〔2018〕59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教育部关于批准2018年上半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通知

教外函〔2018〕59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依照专家评议结果,经研究,决定批准大连理工大学与美国加州大学欧文分校合作举办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本科教育项目等22个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详见附件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另发。

请你厅(委)加强管理,指导中外合作办学者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依法依规办学,切实引进外方优质教育资源,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取得实效。

附件:1.批准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名单(22个)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信息表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另发)

教育部

2018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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