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关于公布辽宁五花顶等10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范围及功能区划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生态环境部
最初制定日期
2018/12/30
公布日期
2018/12/30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环生态函〔2018〕81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关于公布辽宁五花顶等10处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范围及功能区划的通知

环生态函〔2018〕81号

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湖南省、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林草局:

国务院已批准新建辽宁五花顶、吉林园池湿地、黑龙江仙洞山、黑龙江朗乡、黑龙江黑瞎子岛、四川南莫且等6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批准调整湖南东洞庭湖、重庆金佛山、云南白马雪山、西藏珠穆朗玛峰等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功能区划。现将10处自然保护区的面积、范围及功能区划予以公布(见附件1、2)。面积、范围及功能区划以数字和附图为准,文字描述作为参考。有关地区和部门要依据公布的面积、范围和功能区划,抓紧组织开展自然保护区的勘界和立标工作,落实自然保护区的土地权属,标明区界,并向社会公告。

附件:1.辽宁五花顶等10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面积和范围

2.辽宁五花顶等10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区划图

生态环境部

2018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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