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科技部关于认定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科技部
最初制定日期
2019/12/02
公布日期
2019/12/02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国科发高〔2019〕334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科技部关于认定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通知

国科发高〔2019〕334号

江苏省、安徽省、江西省、湖南省、广东省科技厅:

你们报来的有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申请收悉。经初审、实地调研及组织专家论证,决定认定高安绿色光源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等10家基地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名单见附件)。

请你们进一步加强对基地发展的指导和支持,围绕科技型创新创业,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促进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协同发展,使基地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请各基地落实基地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推进资源整合和共享,构建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着力体制机制创新,加强科技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创新创业生态,推动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化发展和高质量发展。

附件: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认定名单

科 技 部

2019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认定名单

1. 高安国家绿色光源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2. 安庆国家化工新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3. 扬中国家智慧电气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4. 常德国家现代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5. 顺德国家智能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6. 阳江国家高性能新型镍合金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7. 韶关国家专用工程机械及关键零部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8. 上饶国家新能源汽车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9. 邳州国家循环经济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10. 九江国家电子电器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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