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规则(暂行)》《“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指南》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最初制定日期
2023/11/23
公布日期
2023/11/23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工信厅信管〔2023〕66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

规则(暂行)》《“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指南》的通知

工信厅信管〔2023〕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

为指导各地积极有序开展“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推动“5G+工业互联网”规模化发展,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活力,打造具有全国、区域引领效应的产业集群,我部组织编制了《“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规则(暂行)》《“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开展试点工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3年11月6日

“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规则(暂行).pdf

“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指南.pdf

版本历史

官方来源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工作规则(暂行)》《“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先导区试点建设指南》的通知全文(待核验)-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