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二〇二四年 第1号 《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

V1 · 2024/04/21起施行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商务部
最初制定日期
2024/03/22
公布日期
2024/03/22
施行日期
2024/04/21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二〇二四年 第1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二〇二四年 第1号

《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已经2024年2月19日商务部第8次部务会审议通过,并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予公布,自2024年4月21日起施行。

部长 王文涛

2024年3月22日

《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pdf

《自由贸易试验区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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