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规章待核验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 2021年第40号令

V1 · 2021/03/01起施行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制定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最初制定日期
2021/01/25
公布日期
2021/01/25
施行日期
2021/03/01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 2021年第40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0号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已经2020年11月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1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同意,现予发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4年发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4年第15号)同时废止。

主任:何立峰

2021年1月18日

附件:《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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