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最初制定日期
2019/11/07
公布日期
2019/11/07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市场监管总局公告2019年第16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

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

2019年第16号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号)要求,经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已组织完成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试点优选工作,现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予以公布。

自本公告发布后,新增认证机构应尽快完成政府采购认证信息系统对接,对接完成后方可开展相关认证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

2019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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