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教育部关于批准2018年下半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教育部
最初制定日期
2019/10/20
公布日期
2019/10/20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教外函〔2019〕22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教育部关于批准2018年下半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通知

教外函〔2019〕22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依照专家评议结果,经研究,决定批准华南理工大学与意大利都灵理工大学合作举办建筑学专业(城市设计方向)硕士教育项目等36个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详见附件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另发。

请你厅(委)加强管理,指导中外合作办学者坚持正确办学方向,依法依规办学,切实引进外方优质教育资源,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取得实效。

附件:1.批准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名单(36个)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信息表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另发)

教育部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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