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三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最初制定日期
2023/12/22
公布日期
2023/12/22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税委会公告2023年第11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三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

税委会公告2023年第11号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一次排除延期清单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3年第6号),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一次排除延期清单将于2023年12月31日到期。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按程序决定,对相关商品延长排除期限。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对附件所列商品,继续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关税。

附件:对美加征关税商品第十三次排除延期清单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3年12月22日

版本历史

官方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