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调整黔西南州局(公司)所属部分机构的批复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烟草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
最初制定日期
2018/12/30
公布日期
2018/12/30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国烟人〔2018〕207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关于调整

黔西南州局(公司)所属部分机构的批复

国烟人〔2018〕207号

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公司):

《贵州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兴仁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更名的请示》(黔烟人〔2018〕29号)收悉。根据《民政部关于同意贵州省撤销兴仁县设立县级兴仁市的批复》(民函〔2018〕107号)及《烟草行业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国烟人〔2015〕187号)精神,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撤销兴仁县烟草专卖局,设立兴仁市烟草专卖局。

二、将黔西南州烟草公司兴仁县分公司名称变更为黔西南州烟草公司兴仁分公司。

三、兴仁市烟草专卖局和黔西南州烟草公司兴仁分公司合署办公,负责辖区内的烟草专卖管理、卷烟营销和烟叶生产经营工作。

接此批复后,请你局(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本批复办理相关事宜。

国家烟草专卖局 中国烟草总公司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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