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在安徽河南湖北三省启动2018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粮食和储备局
最初制定日期
2018/12/30
公布日期
2018/12/30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国粮发〔2018〕244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在安徽河南湖北三省

启动2018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

国粮发〔2018〕244号

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安徽河南湖北三省启动2018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请示》(中储粮〔2018〕236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关于印发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通知》(国粮发〔2018〕99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自10月16日起在安徽、河南、湖北三省省内符合条件的相关地区启动2018年中晚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18年10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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