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农业农村部批准26家单位申报的犬副流感病毒胶体金检测试纸条等7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农业农村部
最初制定日期
2020/05/19
公布日期
2020/05/19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99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农业农村部批准26家单位申报的犬副流感病毒胶体金检测试纸条等7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99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洛阳普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26家单位申报的犬副流感病毒胶体金检测试纸条等7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浙江海正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申报的米尔贝肟片等2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发布修订后的鸡传染性支气管炎活疫苗(FNO-E55株)质量标准、说明书和内包装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我部发布的本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66号中“兔病毒性出血症、多杀性巴氏杆菌病、产气荚膜梭菌病(A型)三联灭活疫苗(VP60蛋白+SC0512株+LY株)”研制单位更正为“普莱柯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长春西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洛阳惠中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内蒙古华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

2.试行规程

3.质量标准

4.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农村部

2020年5月18日

附件1

新兽药注册目录

附件:说明书和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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