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十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最初制定日期
2021/12/27
公布日期
2021/12/27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工信部联规〔2021〕208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十部门关于印发《“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规〔2021〕2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卫生健康、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国资、市场监管、医保、中医药、药品监督主管部门:

现将《“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1日

附件:

“十四五”医疗装备产业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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