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规范性文件待核验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应急管理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V1

效力级别
全国性规范性文件
制定机关
粮食和储备局 应急部 财政部
最初制定日期
2023/02/24
公布日期
2023/02/24
施行日期
未载明
最近修订日期
未载明
时效状态
待核验
当前有效版本
V1
文号
国粮应急规〔2023〕24号
正文字号

全文 全文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应急管理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粮应急规〔2023〕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管理厅(局)、财政厅(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各垂直管理局、财政部各监管局:

为切实提升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应急保障能力,适应改革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应急管理部、财政部制定了《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映。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应急管理部 财政部

2023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央应急抢险救灾物资储备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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